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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近日媒體報導房東因應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修法而提前調漲租金,內政部13日澄清,相關案例屬於商用辦公室租賃,並非住宅市場情況,不應混為一談。
內政部強調,本次租賃條例修法重點之一,是在續約階段合理限制租金漲幅,以避免房東以不合理租金迫使租客放棄續租,確保民眾安居權益。同時仍保留必要的市場調整彈性,兼顧租客保障與租屋市場運作。
依照內政部規劃,續約租金調整將以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「租金指數」年增率為依據。近年該指數年增率多落於2%至3%之間,推算三年租期保障期間的漲幅約為6%左右,與目前一般市場租金調整幅度相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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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為提升租屋資訊透明度,內政部已推動租賃實價登錄,並定期公布各行政區不同類型租屋的租金統計,讓租客掌握市場行情,作為判斷合理租金負擔的依據。
內政部也提醒,租期保障屆滿後,房東仍可依據家具設備條件、修繕狀況及市場行情合理訂價,但不應藉機大幅調漲,以免衝擊租屋環境。後續修法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,作為政策研議的重要參考。
橘子新聞
(文/ 陳麗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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